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10月2日、3日、5日的课由教学承担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解决;9月30日(星期六)补上10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9月30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六)的公共选修课顺延。
二、具体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中心、部、所)、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值班值宿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各学院(中心)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在放假前做好假期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督促学生出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按时返校上课。放假期间,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现应急、突发事项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学校警务室联系电话:0456--6842110。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开展作风整顿。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统一入库停放。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