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中秋节:
9
月27日
(星期日)放假1天。
(二)国庆节:
10
月1日
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10
月
10
日
(星期六)上班。
二、课程安排
10
月10日
(星期六)补
10
月
6
日
(星期二)的课;
10
月7日
(星期三)的课由教学承担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解决;
10
月11日
(星期日)上公共选修课。
三、具体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中心)和学生管理部门要教育学生严禁统一组织出游活动,出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及时返校上课。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现应急事项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学校警务室联系电话:0456—6842110。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入库统一停放。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