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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及流程
2015-07-14 19:50  

 
 

一、基本要求

 

㈠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或因留级、降级、休学期满复学及入伍转业复员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转专业;  

 

㈡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专升本、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㈢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㈣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㈤严格控制跨批次调整专业,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严禁转入高批次专业,录取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不允许转专业;  

 

㈥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原则上在本专业完成学业,也可根据学校办学情况、学生志愿,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转入相关专业;  

 

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在分专业时,原则上只能在该大类下的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  

 

㈧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进行一次专业调整;  

 

㈨学生转专业的时限,本科学生原则上在第二学期期末放假前两周进行办理,第三学期初到所转入专业进行就读。  

 

说明:转专业具体细则可详见教学处网站(jwc.hhhxy.cn)《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黑教学【201471号)和《黑河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黑院政发〔2013134号文件。学生在转专业时如有最新文件,遵照最新要求执行。

 

二、具体流程

 

本人申请→学籍科→教务处处长→校领导  

 

注: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黑河学院学生专业变动审批表》(此表可到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修订后的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黑教学【2014】71号().doc已下载
附件【黑河学院学生专业变动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及流程.doc已下载
附件【总编号134黒院政发【2013】134号关于印发《黑河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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