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消安发[2015]8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领导指示要求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安函[2015]173号)和黑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市安委字[2015]1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消防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安全。
二、整治重点
以《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和《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为依据,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查办公区域防火、用电的安全,坚决禁止私自增加和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
(二)查消防重点部位,特别是要加强对配电室、电缆(线)、公寓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部位的检查,防止电路超负荷运行,发现电线老化等隐患问题,要及时解决。
(三)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查管理人员、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各环节安全工作责任是否到位。
(四)查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五)查各楼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门窗是否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六)查各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和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是否健全。
(七)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八)查校内维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是否履行消防申报手续的情况。
(九)查外单位或个人在我校园租用房屋、场地或从事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整治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长:曹百瑛 党委书记
贯昌福 校长
副组长:杨 宏 党委副书记
李廷栋 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孙丽莉 纪检委书记
宋立权 副校长
吕巧凤 副校长
张焕强 副校长
车永宏 副校长
宁艳杰 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阮 放 纪委(纪检监察处)副书记(处长)
成员:许海深 教务处处长
李 明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长(处长)
王守文 后勤管理处处长
吴春娟 宣传统战部部长
秦 岩 工会副主席
刘铁刚 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
刘昱洁 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
孙宝玲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李秀娟 图书馆馆长
崔盛文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曹福全 黑龙江省TRIZ理论研究所所长
谢春河 中俄边疆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吴 卫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王福军 团委书记
各学院院长、书记
张 铎 保卫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
5月
26日
至
9月
20日
,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4日前)
各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对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单位《方案》于7月15日前报保卫处消防安全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
6月
15日
至7月15日)
各单位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公寓管理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的消防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火灾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火灾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
(三)整改总结验收阶段(7月16日至
9月
20日
)
各单位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15日前写出书面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因部门负责人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必须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认真组织领导好此次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黑河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承担起对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走过场、不认真、不深入的,要及时纠正,并通报批评。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与年终考核、评比相结合。
(三)加大投入,整改隐患。各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彻底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单位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部署、自查整改、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按阶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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