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现将学校2015年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我校定于6月20日(星期六)、6月21日(星期日)、6月2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6月20日为国家法定假日,与周日(6月21日)连休,周一(6月22日)补休。
12级6月20日(星期六)的公共选修课,于6月28日(星期日)集中进行补课;13级和14级6月20日(星期六)的公共选修课调至6月27日(星期六);6月22日(星期一)的课由教学承担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解决。
二、具体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各学院(中心)和学生管理部门要教育学生严禁统一组织出游活动,出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及时返校上课。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现应急事项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学校警务室联系电话:0456—6842110。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入库统一停放。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