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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2015本科按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
2015-05-26 00:17  

黑河学院2015本科按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

黑院政发〔2015〕27号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是教学工作的重要指导和依据,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要求,结合学校按类招生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特制定2015本科按类人才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实施按类招生与培养,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坚持“注重通识教育,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实践育人,推进网络辅助教学,培养应用能力”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类招生与培养,拓宽专业领域原则

外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中的6个本科专业试点实行按类招生与培养。第一学年实行按类培养,搭建课程平台,夯实专业基础,拓宽专业领域,延迟学生专业选择,提高学生专业选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坚持准确定位,强化专业原则

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根据社会发展要求,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强化专业核心,突出专业特色,灵活设置专业特色选修课程,确保培养具有专业特色的多样化人才。

(三)坚持优化课程体系,整合教学内容原则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要求,整体优化课程体系。构建由“通识教育+类别基础+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素质拓展创新实践”组成的课程体系,合理安排各部分比例。不断更新并凝练课程内容,避免课程内容的交叉、重复和相互脱节,把反映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纳入到课程内容中来。

(四)坚持强化实践环节,注重创新创业教育原则

对实践环节进行优化设计,以“基本技能—专业能力—综合能力”为主线,构建分层次、分阶段的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课内外相结合,鼓励学生参加科学研究、课外科技活动和各类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注重职业规划、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

(五)坚持因材施教,促进个性发展原则

体现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扩展学生自主学习时空,扩大选修课门类,推进自主学习。

三、培养目标

按类人才培养要根据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为基础,以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和我校人才培养总目标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和专业实际,注意体现专业特色和社会需求趋势,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四、基本规格

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掌握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较强的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较强的与人合作的精神以及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踏实能干。

五、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模块、类别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实践教学环节模块和素质拓展创新实践模块组成。

(一)通识教育课程模块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两部分。

1.通识必修课程是针对学生进行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基本能力培养而设定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军事训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通识必修课及学分的分配详见附表(三)。

2.通识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尊重实践、弘扬理性的科学精神,心智健康、情操高尚、品格崇高的人文素养。通识选修课由学校统一设置,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和课程资源的综合性优势,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健康生活类、创新教育类、语言文字规范化训练类共六类课程,要求每生至少选五类五门课程进行修读,共7.5学分,120学时,第二至第六学期开设。计算机类学生必选创新教育类课程中的TRIZ理论课程。

(二)类别基础课程模块

类别基础课程是学习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基础,主要讲授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各按类招生专业,以类为单位搭建专业基础课程平台,需在第2学期开设16学时的专业导论课程,计1学分,帮助学生增强专业观念,树立专业理想。

(三)专业课程模块

专业课程模块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1.专业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专业核心知识、素质和能力的主干课程,要充分体现专业特征,且少而精。各专业要以专业能力培养为核心设置专业必修课程,明确核心课程(可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本专业的“核心课程”)。

2.专业选修课程是为拓宽、深化专业知识,满足学生个性化专业学习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所开设的课程数量应满足本专业学生选课的需要。

(四)实践环节模块

实践环节模块包括教育实习(含见习)、专业实习实训(含见习)、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具体安排如下:

1.教育实习(含见习)、专业实习实训(含见习)、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由各专业组织安排,符合国家教学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时间不少于8周,但不超过12周。所有专业第八学期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

2.军事训练2周。由学院武装部负责,与各系共同组织实施,在第二学期进行。

3.公益劳动时间1周。由学院学工部负责,与各系共同组织实施。不占用教学周,在课余时间进行。

4.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等,时间不少于4周。由学院团委负责,与各系共同组织实施,不占用教学周。

(五)素质拓展创新实践模块

素质拓展创新实践模块是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设置的,包括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及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由学院团委负责,与各系共同组织实施。

六、学时、学分要求

(一)学分计算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为0.5的倍数。

1.理论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各课程学时数原则上以8的倍数安排。不足8学时不计学分,8至15学时的计0.5学分。

2.实验教学每32学时计1学分。不足16学时的,不计学分;16至31学时的计0.5学分。

3.教育实习(含见习)、专业实习实训(含见习)、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军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社会实践两周计1学分。

4.体育课26-32学时计1学分。

5.思政、大学外语、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心理健康课程的实践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

6.公益劳动1周,不计学分。

(二)学时、学分规定

1.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75-185学分以内;计算机类各专业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70-180学分以内。

2.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课内(含课内理论、实验)毕业总学时控制在2750学时以内;计算机类各专业课内毕业总学时控制在2700学时以内。

3.专业必修课模块学分(学时)与专业选修课模块学分(学时)比例应为6:4。

4.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计算机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

(三)学分分配

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设置中应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9学分,分配如下:

1.军事训练2学分。

2.素质拓展创新实践5学分。

3.社会实践2学分。

七、教学全程周数及假期安排

(一)按照四年制计算,总周数为198周。其中第一、二、四、六学期各25周;第三、五、七学期各27周,计181周;第八学期17周。

(二)假期总周数为43周,其中第一、三、五、七学期寒假各7周,第二、四、六学期暑假各5周。

八、几种课程的安排意见

1.课程体系设计和开课的顺序要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在专业必修课程设置中,要突出专业核心课程。

2.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特点充分利用4A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开展教学活动。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属技能训练型课程,列入专业选修课范畴。凡是学院开设的专业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相对应的,均可将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技能相衔接;也可通过有针对性的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

4.鼓励各专业根据学生的专业需要、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就业需要开设0.5或1学分的小型课程。

5.教师教育类专业必须开设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书法、教师语言训练、现代教育技术与课件制作、学科教学法与微格训练。

6.外国语言文学类免修《大学外语》,计算机类免修《计算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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